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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费取费标准文件规定

发布时间:2024-11-01来源:作者:上海古都装饰点击:718

为规范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代建管理费用的支出标准,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上海市财政局于2016年5月25日联合发布了《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部分专业服务费用支出标准管理规定》。该规定旨在明确代建管理费及财务监理费的支出标准,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根据该规定,代建管理费的支出金额需按照《代建管理费支出标准表》进行测算,并列入项目建设成本。具体金额应在项目代建合同中明确。代建管理费的取费基数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投资,包括建安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及预备费用等。值得注意的是,非代建单位负责的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如征地动拆迁等投资,不计入取费基数。

在代建管理费的具体取费标准上,该规定实行累进计算。例如,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费率为1.5%;总投资在1001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的项目,费率为1.2%,以此类推。通过累进计算方式,可以更加合理地反映项目规模与代建管理费用的关系。

此外,规定还指出,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项目工期延长,进而使得代建管理费确需超过批复金额的,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单位及代建单位需报市财政局审核后,再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这一流程确保了代建管理费用调整的合规性和审批的严谨性。


综上所述,《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部分专业服务费用支出标准管理规定》为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代建管理费用的支出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有助于提升项目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